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10309.“人若作与它类似的,为要制造它的气味”表源于自我的一种模仿,就是模仿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所表达的对神的敬拜。这从“作与它类似的”和“制造气味”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与它类似的”是指模仿对神的敬拜,因为“作”表示模仿,这话所论及的“香”表示对神的敬拜,如前所述;“制造气味”是指产生愉悦之物。由于这一切是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来实现的,故这些情感就是这种愉悦所表示的;因为“气味”表示对某种宜人之物的感知,因而表示愉悦之物(参看10292节)。显然,对它的任何模仿都是源于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因为经上说:“这人要从他民中剪除”。凡来自渴望真理和良善的一种情感的努力,若不是为了真理和良善的缘故,而是为了自我,都源于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为了自我而做事就是为了作为目的的个人利益、重要地位和名声,而不是为了邻舍的拯救或福祉和主的荣耀而做的。因此,这种努力源于邪恶,而非源于良善;或也可说,它源于地狱,而非源于主。所以,这就是“人若作与它类似的,为要制造它的气味”所表示的源于自我的一种模仿,就是模仿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所表达的对神的敬拜的意思。因此,如此行的,是那些爱世界胜过天堂,爱自己胜过神的人。此外,当这种人暗自在心里思想时,他们根本不信天堂和主;但当他们公开思想时,如他们在世人面前谈论时的情形,就会出于比其他人更强烈的情感和信仰来谈论天堂和主。至于有多么强烈,则取决于他们对个人利益、重要职位和名声所充满的渴望程度。此时他们的状态是这样:他们内心是黑色的,而外表是亮白的,也就是说,他们是具有光明天使形状的魔鬼。因为他们那本应向天堂敞开的内层关闭了,向世界敞开的外层则打开。即便这时他们出于一种似乎属于爱的情感将自己的眼和手举向天堂,仍然像是精心制作以描绘这种姿势的雕像,他们也向天使显为这样的雕像。事实上,你能相信吗?地狱里就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与类似他们的世人同在,并激动这些世人,尤其与那些出于自私的原因通过表达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模仿对神的敬拜的传教士同在。这也是主允许的,因为与此同时,他们也履行一种功用或一种有用的功能;因为善人仍能适当地从他们那里接受圣言。他们能如此行是因为,无论圣言出自谁的口,一个人对圣言的接受都取决于主导这个人的良善的品质。但这些外在的东西纯粹是装样子,所以在来世也会被剥夺;这时,他们的灵就显为黑色,就像它在身体里时那样。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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